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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配合國際民航組織對於旅客及組員可攜帶或託運上機之危險物品項目之調整,
民航局修正「旅客及組員可攜帶或託運上機之危險物品」,並已於104年3月9日
生效。本次修正重點包括:行動電源必須手提或隨身攜帶,具備可防止意外啟動
之預混式燃燒型打火機(例如一般俗稱之藍焰打火機)禁止攜帶,並建議電子煙
宜以手提或隨身方式攜帶上機等規定,詳細修正內容已公布於民航局網站。
民航局因應國際規範之調整並為強化飛航安全,
已於106年3月22日公告修正內容如下:
(一)小型醫療或診療用水銀溫度計原可攜帶上機,現修正為僅能放置於託運行李內。
(二)增訂「製造商已認定安全性有缺陷或已經受損且可能產生導致危險的熱能、
火焰或短路的鋰電池(例如由於安全原因而被製造商召回的電池)禁止運輸」。
(三)攝影(相)機腳架原規定管徑未超過1公分、可伸縮且其收合後高度未超過25公分
者可攜帶上機,現收合後高度放寬為未超過60公分者可攜帶上機。
*相關禁止攜帶上機物品分類表請參考民航局網站文件(http://www.caa.gov.tw)
或 航空警察局網站(http://www.apb.gov.tw/)
*由於各國對旅客搭機可攜帶或託運之危險物品之規定略有不同,建議旅客可先向航空公司洽詢,
以避免造成轉機或搭機之困擾與不便。
! 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特別請您遵守上述事項,
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免稅 . 退稅須知 /
1. 認清標誌:Japan. Tax-free Shop (如右圖)
2. 前往免稅櫃台。帶著購買商品及收據等資料前往辦理。
3. 出示護照 & 於誓約書簽名,以現金退還差額,裝入指定封袋。
4. 於機場出境時,出示貼在護照上的購入紀錄表。
◎ 免稅金額:一般商品 或 消耗品,於同一店家一天內,
購買金額合計為5,000日圓以上~50萬日圓以下 (未稅)。
※ 指定封袋出境前不可拆封,如被使用,於出境時將補收10%消費稅。
◎ 相關資訊請參閱:http://tax-freeshop.jnto.go.jp/eng/shopping-guid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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