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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实现法法衔接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颁布
实施和国家监委的组建运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阶
段性成果。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
处置的双重职责。纪检监察执法中如何实现法法衔接也成为需要
解答的主题。法法衔接即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案件,在事
实认定和证据收集、审查、运用上,要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
院刑事审判的标准相符合,即纪检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调查中采取的诸如边控、技术调查等措施,需要公安机关依法执
行,涉及国家秘密的,需要国家安全机关的协助,特定线索的调
查核实,需要审计机关的支持,即纪检监察执法与行政执法也存
在诸多联系。限于篇幅,本文仅就纪检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
接进行阐述。
笔者以为,法法衔接的完美实现,需要实践的不断探索,但
更新纪检监察干部的执法观,增强其刑事法内功,构建链接纪检
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工作机制,则是做好法法衔接的关键举
措。
要有法法一体运作的统筹执法观
观念更新是行动变革的前提和基础。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之前,纪检监察机关重在监督、执纪、问责,改革后,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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