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二条 u 第二条(适用范围) u 原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办理存取款、货 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收 币兑换等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 缴假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鉴 融机构)鉴别货币和收缴假币,中国人民银行 定货币真伪适用本办法。 及其分支机构和其授权的鉴定机构(以下统称 鉴定单位)鉴定货币真伪,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