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修订解读
P. 78

第二十九条监督责任











           u    第二十九条(监督责任)

           u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制定、实施现金机具鉴别能力管理、反假货币培训管理、金融机构冠字号码数
                据信息管理、假币收缴鉴定等的制度规范。


           u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有权对金融机构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u    本条规定了人民银行组织制定、实施有关反假货币制度和对金融机构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管理职责。

            u    原《办法》对于人民银行如何根据法律规章制定反假货币工作制度,以及组织开展对金融机构的执法检查,没有
                 做出具体规定,加之原《办法》中对金融机构的有些义务规定没有对应罚则,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金融机构对制度
                 执行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却没有相应的处罚手段。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