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王歆勻 10501118 電子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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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教學現場實務經驗,擔任教育學系主任之後,近年積極發展國際化和師資

                              生的基本能力,具體大大提升教育系師資生教檢通過率。

                            針對師資生:

                      1.本校相關規定規劃師資生申請者應符合下列資格:

                        (1)參與國外教育見習計畫之師資生,應至少大二以上,並修滿各師資類科之教育

                        專業課程規定學分數達三分之一以上。
                        (2)參與教育見習學生及教育實習學生應具備獲推薦參與國外課程之語言能力,或

                        相當於初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或校內外語(英日德法)課程學分通過,並取

                        得相關證明文件。

                        (3)被選送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2.被選送人員評選程序分兩階段進行:

                        (1)先公告遴選的標準,在期限內繳交資料。

                        (2)經由評選後,選出具資格者進行面試,最後選出 12 位海外見習生。

                      3.初步審查基準:

                        (1)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全部學年之總平均)10%。
                        (2)英文檢定成績 20%(評選標準為 TOEIC 多益 100-215 分、英檢初級 15 分)以上

                        者;或校內相關外語課程學分通過者。

                        (3)操行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全部學年之總平均)。

                        (4)服務學習志工時數與經歷 30%。

                        (5)中等學校以下之服務學習或見習、實習的相關經驗 30%。

                  三、學生遴選機制及配套措施

                      1.  參與國外教育見習計畫之師資生,應至少大二以上,並修滿各師資類科之教育專
                          業課程規定學分數達三分之一以上。

                      2.  參與教育見習學生應具備獲推薦參與國外課程之語言能力,或相當於初級以上英
                          語考試檢定及格,或校內外語(英日德法)課程學分通過,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3.  被選送人員評選程序分兩階段進行。

                          (1)先公告遴選的標準,在期限內繳交資料。

                             ①  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全部學年之總平均)10%
                             ②  英文檢定成績 20%(評選標準為 TOEIC 多益 100-215 分、英檢初級 15 分)

                                 以上者;或校內相關外語課程學分通過者。

                             ③  操行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全部學年之總平均)。
                          (2)經由評選後,選出具資格者進行面試,最後選出 12 位海外見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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