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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眼










            四、既往专项债资金用途调整信息披露情况


                 我们整理汇总了 2019 年至 2020 年 3 月专项债发行人对已发行债券进行资金用途调整的
            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 专项债资金用途调整情况汇总



             序号      公告日期       发行人      债券发行年份                   债券用途                调整金额

              1   2019年7月15日    江西省    2017年、2018年               土储、棚改                28.03亿元

              2   2019年9月17日    天津市       2017年                    土储                 14.62亿元

              3   2019年9月20日    深圳市       2019年                   公立医院                  4亿元

              4   2019年10月9日    深圳市    2018年、2019年    污水处理、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产业园             5.52亿元

              5  2019年10月12日    广东省    2018年、2019年       土储、棚改、生态环保、市政工程              44.49亿元
              6  2019年10月16日    深圳市       2019年               污水处理、产业园                10.4亿元

              7   2019年12月6日    山东省       2019年      土储、棚改、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市政工程 60.98亿元

              8  2019年12月12日    海南省       2019年               土储、市政基础设施               31.1亿元

              9   2020年2月3日     海南省       2019年               土储、旅游轨道交通                26亿元

              10  2020年3月18日    青海省    2018年、2019年            基础设施、医疗卫生               3.47亿元


                 五、结语

                 专项债资金用途调整是债券发行后调剂专项债资源的补充手段,有助于更好地发挥专项
            债作为积极财政政策工具的投资拉动作用。同时需要注意,债券发行之后再进行用途调整不可

            避免地会导致一定期限内的资金闲置,建议仅作为项目投入“止损”的非常规操作。在专项债
            绩效管理层面,更为重要的是,在专项债发行前做好项目的储备和筛选工作,遴选出真正适合

            发行专项债的项目,从源头保证专项债资金投入早见成效,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招商银行机构客户部将秉承开放融合的工作理念,以创新为长效驱动力,一如既往做好

            专项债发行和管理的服务工作,并在此诚挚邀请各位交流凝聚专业共识、合作推动业务发展。
                                                                                 来源: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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