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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眼
四、既往专项债资金用途调整信息披露情况
我们整理汇总了 2019 年至 2020 年 3 月专项债发行人对已发行债券进行资金用途调整的
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 专项债资金用途调整情况汇总
序号 公告日期 发行人 债券发行年份 债券用途 调整金额
1 2019年7月15日 江西省 2017年、2018年 土储、棚改 28.03亿元
2 2019年9月17日 天津市 2017年 土储 14.62亿元
3 2019年9月20日 深圳市 2019年 公立医院 4亿元
4 2019年10月9日 深圳市 2018年、2019年 污水处理、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产业园 5.52亿元
5 2019年10月12日 广东省 2018年、2019年 土储、棚改、生态环保、市政工程 44.49亿元
6 2019年10月16日 深圳市 2019年 污水处理、产业园 10.4亿元
7 2019年12月6日 山东省 2019年 土储、棚改、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市政工程 60.98亿元
8 2019年12月12日 海南省 2019年 土储、市政基础设施 31.1亿元
9 2020年2月3日 海南省 2019年 土储、旅游轨道交通 26亿元
10 2020年3月18日 青海省 2018年、2019年 基础设施、医疗卫生 3.47亿元
五、结语
专项债资金用途调整是债券发行后调剂专项债资源的补充手段,有助于更好地发挥专项
债作为积极财政政策工具的投资拉动作用。同时需要注意,债券发行之后再进行用途调整不可
避免地会导致一定期限内的资金闲置,建议仅作为项目投入“止损”的非常规操作。在专项债
绩效管理层面,更为重要的是,在专项债发行前做好项目的储备和筛选工作,遴选出真正适合
发行专项债的项目,从源头保证专项债资金投入早见成效,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招商银行机构客户部将秉承开放融合的工作理念,以创新为长效驱动力,一如既往做好
专项债发行和管理的服务工作,并在此诚挚邀请各位交流凝聚专业共识、合作推动业务发展。
来源: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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