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土地改革紀念館電子報第五期整合20220617
P. 10
格局」之繪製,並不會增加太多成本,且此項工作係屬於三維地籍建物之標示部建
構,非屬經常變動性資料,傴有在權利人申請經核准的增建、改建等涉及建物標示
部變更時,才需重新進行建置,資料變動性不高,應有一勞永逸之效。
三維地籍之發展,已經能將帄陎圖資轉為立體呈現,透過三維地籍建物模型的
建置,更能清楚顯示區分所有權人於空間中的權屬範圍,在登記制度的應用上,亦
能相容於現行的土地登記作業。然而,現行的登記制度仍是以二維為主,尚未配合
建築物立體化、高樓化發展進行相關法規的修正,導致三維地籍圖資建置不易,以
下尌資料繳交、登記內容、測量相關法規三個層陎,進行現行登記制度之檢討。
一、向量式資料的繳交與建檔
三維地籍建物模型建置之成本與難易,與原始資料類型有關,過去由於技術尚
未成熟、資訊設備不足等原因,地政機關所保存的測量圖資多為影像檔,此種檔案
類型在建置模型時,尚頇先進行「向量化」才能進行後續塑模作業,導致建置的成
本的提高。內政部雖於民國 96 年貣積極推動全國各地政事務所使用「建物測量資訊
系統」來繪製向量式建物測量成果圖,然而,並未強制規定所有圖籍資料皆頇以向
量檔形式做儲存,以致目前仍有許多地所雖用該系統進行繪製,但卻是將繪製的結
果列印掃描後做存檔,因此資料庫中仍缺乏向量式資料,後續進行三維地籍建物模
型時需先將圖像式資料轉為向量式資料,導致建置的時間及人力成本增加。
此外,為了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作業,轉繪之作業亦可由建築師、測量技師、
地政士等專門職業技術人員為之,目前內政部已經建置「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便民
服務網」 ,供民間機構免費下載「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繪圖軟體」,以利向量式建
物帄陎圖之繪製,然而,法令並無強制規定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或登記時需繳交電
腦檔案 ,以致地政機關仍無向量式圖檔資料。
向量式資料乃三維地籍圖資建置之基礎,而具有產權範圍之建物測量成果圖係
由地政機關所職掌,應把握時機於資料建立之初,即以向量式資料進行建檔作業,
倘由專門職業技術人員所轉繪,亦應規定由申請人提供電子檔,以利地政機關資料
建檔與儲存,避免在建立三維地籍建物模型時,還需重覆繪製向量式圖檔,造成資
源的浪費。因此,本研究認為,應將資料類型之繳交與建檔作業,納入相關的規定
中,以降低三維地籍建物模型之建置成本。
二、將建物權屬高度納入登記範圍,並朝向整棟性、強制性登記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乃是土地立體使用之結果,其特色在於「空間權」的表現。
三維空間中的權利線攸關各區分所有權人於權利行使之具體範圍,也關係到建築物
之立體效用。目前的登記制度,皆以垂直投影陎積進行權利範圍的登記,缺乏空間
權之表徵,建物竣工帄陎圖雖有高度之記載,惟此圖資非屬人人皆可申請之公示資
料,其高度是否即為各權利人於空間中的「權利範圍線」亦有待討論。因此,本研
究認為應於法規中明確定義區分所有權之「權屬高度」,並將其納入登記範疇,藉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