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土地改革紀念館-電子報第二期20201215
P. 23

of property)  。在 1978 年首次提出此概念之 Donald Hagman  與  Dean Misczynski 以”暴
                損”(wipeouts)與”暴利”(windfalls)稱之。1986 年 Kaplow 認為由政府行為的不確定性導致
                的收益(gain)和損失(loss)。1994 年 David William Spain 隨後以”  改良增值”(Betterment)
                與”貶值”(Worsenment)  稱之,當土地價格因規劃方案和公共工程而增加時,”增值”是

                土地所有者獲得的“意外受益”。土地所有者會盡力來確保意外受益的增值,而很少在
                政治上會支持對此課徵。”貶值”(有時稱為”情感的損害“或”  剝削“)是由於政府行為
                介入原因導致的土地價格下降。土地所有者需要獲得保護,以免受到土地價格貶值。


                     每當政府放寬使用分區項目及量體(upzones)或變更使用分區相關規則時,而使某
                些土地所有人受益時,就是”  授予利益”。  同樣,當政府放寬環境管制時,亦生”  授予
                利益”。就像鏡子中的倒影一樣,大多數普遍的”剝奪”都伴隨著”授予利益”。  對於每種
                類型的”剝奪”,都存在相應類型的”授予利益”。  這兩種情況,都是由於政府行為

                (government action)所引致,依  Bell 和  Parchomovsky(2001)之分析,授予利益與剝奪之
                類型如下:
                    A.授予利益之類型:
                      1.實質授予利益(physical giving):國家授予私人財產權益,如授予有線和移動電話

                公司廣
                       播權或地役權。
                      2.管制性授予利益(regulatory giving):國家利用其管制權力而提升某些私有財產的
                價值,

                       如解除濕地的開發限制。
                      3.衍生性授予利益(derivative giving):  因國家之行為,而間接增加財產價值時。如
                在住宅
                        區的周邊興建公園或關閉發電廠。

                    B.剝奪之類型:
                      1.實質剝奪(physical taking):國家奪取財產權以作為公共使用時。
                      2.管制性剝奪(regulatory taking):國家因實施管制使用,而減少所有者財產價值。
                      3.衍生性剝奪(derivative taking):因國家行為,致減少周圍所有者財產價值。

                  Bell 和  Parchomovsky 認為大多數普遍的”剝奪”都伴隨著”授予利益”,  對於每種類型
                的”剝奪”,都存在相應類型的”授予利益”,  就像鏡子中的倒影一樣。

                         表 1      剝奪(Taking)和授予利益(Giving)之類型

                                      實質(Physical)           管制性(Regulatory)        衍生性(Derivative)
                剝奪(Taking)               奪取財產                縮減使用分區                 如周邊興建垃圾場
                                                             項目及量體

                授予利益(Giving)             授贈財產                放寬使用分區                 如周邊興建公園
                                                             項目及量體
                     國內歷來學術界較著重於剝奪的研究,對於授予利益的研究相對較少,事實上,




                22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