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监察部管理制度汇编(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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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公务
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完善公务用车相关配套制度。改革
公司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差异化公务交通保障,推动公务用
车货币化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
从严配备并集中管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实现公务交通成
本节支。
三、参改人员
(一)公司领导,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总法律顾问;
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不含非班子党委委
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二)公司领导班子副职待遇人员;
(三)本方案所称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和党委书记,含享受正职待遇人员。
四、改革措施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通过配车保障履职需要,严格执
行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
贴。
(二)公司领导班子副职成员及公司领导班子副职待遇
人员取消配备公务用车,不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
滨海新区及天津市内六区一般公务出行采取社会化方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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