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监察部管理制度汇编(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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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费用实报实销,但总费用要控制在平均每人每月 3600
元水平以下。
(三)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单位的人员配备公
务用车。
(四)公司根据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保密、应急、特
殊专用、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活动、外事及异地办
公须解决通勤问题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
用车,按照实用节俭原则从严控制数量并加强公务用车管
理。
(五)各单位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公务用车
制度改革,已经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要进一步规
范相关制度。
(六)对于保留的车辆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厉行节约、
提高效率,确保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五、公务用车处置
(一)公务用车规格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保留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小
轿车,原则上其购车价格控制在 28 万(不含购置税)以内,
排气量 2.0 升(含)以下。
(二)公司总部公务用车
在综合考虑总部业务需求、人员数量、城市限号、双城
办公等因素基础上,决定保留 15 辆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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