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7 - 监察部管理制度汇编(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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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各所属单位根据企业生产经
营实际、所处自然环境、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数量,
满足正常生产需要。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采取以下方式处置:
(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
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
(二)中交集团、中国交建总部取消的公务用车或封存
或协议划转至集团所属租赁公司用于运营。
公务用车处置应符合资产处置相关规定。防范国有资产
流失。
六、公务用车改革中司勤人员安置
各所属单位根据本企业司勤人员整体情况,妥善安置司
勤人员。
(一)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
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
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
人员。
(二)对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
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
的就业岗位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三)做好相关人员聘用或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工作。
妥善处理好与相关司勤人员的劳动关系,维护好相关人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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