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四)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予 以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 问题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七、附则 (一)本意见适用于公司直管项目部和各单位项目部(专业分公司)、项目 分部。 (二)本意见由公司纪委办负责解释。 (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项目部廉政风险防范表 2. 项目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报告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