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107年度臺北市政府民政局_牽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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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儲蓄與投資
夫妻倆的錢要拿多少出來儲蓄?拿多少出來投資?最好能事先規劃。倆
人在一起總是需要花費,但除了日常花費之外,每個月也要提撥一些錢
做為儲蓄和投資之用,以為家庭生活的不時之需及未來生活的準備。至
於要存到哪裡、要用什麼投資工具,雙方當然也要有共識。
4. 親戚借貸
每對夫妻多少都會碰到一些兄弟、姊妹、親戚、朋友來借錢,也可能碰
到自己的錢不夠,要向銀行借貸或是向親戚周轉的時候,該不該借錢給
人家?哪些人可以借、哪些人不能借?借貸的額度或比例是多少?夫妻
倆最好要先充分討論。
5. 產權登記及家庭經濟大權問題
如果夫妻置產,那麼產權要登記誰的名字?在家操持家務的一方是否能
享有一定的金錢回饋?家裡的經濟大權又該誰來掌控?這些問題在結婚
前都要溝通清楚,免得彼此之間無法相互信任,造成夫妻間的嫌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