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易產生的糾紛6 •要約書的意義: 所謂「要約書」是登載買受人購買房屋意思表示之文 書,一旦屋主同意買方之要約內容時,該交易即屬完 成,消費者即負有進一步與屋主簽訂書面契約之義務。 若買方反悔,賣方可選擇要求買方履行契約,亦可選 擇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為求慎重,內政部之要 約書範本中,特別讓消費者有攜回契約審閱權,於賣 方承諾前並得為撤回要約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