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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2
土地增值稅稅率?
•第1級20%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現值 ﹙按
台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未達百分之1百者」
•第2級30%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現值 ﹙按
台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在百分之1百以上未達百分之2百者」
•第3級40%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現值 ﹙按
台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在百分之2百以上者」
•10%出售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
過7公畝者
•1.持有土地年限超過20年以上者,就其土地增值稅超過第1項最低稅率部
分減徵20%。
2.持有土地年限超過30年以上者,就其土地增值稅超過第1項最低稅率部分
減徵30%。
3.持有土地年限超過40年以上者,就其土地增值稅超過第1項最低稅率部分
減徵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