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新約導讀–以弗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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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聽神對他們所說的話。兒女們也要學習身為基督徒的職責,
像其他的家庭成員一樣。
「作兒女的一詞」主要是指關係,而非年齡,他們應該要孝敬
父母。基督徒順服他們的父母,是與他們順服基督不可分開的;
使徒強調「在主裏」順服,表示他們的順服是基督徒門徒職分的
一部分。保羅教導兒女要順服父母,提供若干理由,第一個理由
是「理所當然的」,亦即這是一般所認為合宜與正確的事,同
時,根據希臘─羅馬一般的倫理道德,順服自己的父母是正確
的,是該做的事。第二個理由是十誡中的第五誡,「要孝敬父
母」。順服的兒女受到保證:他們必要蒙福,並且要在地上得享
長壽,無論他們生活在何處。
基督徒兒女受到勸勉要順服父母,父母─尤其是作父親的─則
受到吩咐不要惹兒女的氣,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兒女。在
保羅當時的社會中,羅馬人的父權賦予父親對兒女有無限的權
力。但是,「在主裏」的關係卻是新的,在這家庭法規裏,完全
沒有談到父親施加在兒女身上的權力,反而是詳述父親的責任。
在消極方面,保羅勸父親「不要惹兒女的氣」。在之前的道德
訓勉中,保羅勸讀者要迅速處理怒氣,免得被撒旦利用。現在,
保羅勸勉父親要避免會激怒孩子的態度、話語和行動。實際上,
保羅是排除過度嚴厲的管教,不合理的嚴苛要求,濫用權柄,武
斷,持續嘮叨與責備,貶抑孩子,以及無視於孩子的需要與感
受。保羅這樣抑制父親的權威,背後的含意是:兒女雖然應該在
主裡順服父母,卻也有自己的權利,不應該被操縱、剝削或壓
榨。
在積極方面,保羅勸勉父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
們」。父母所關心的不單是他們的兒女應當順服他們的權柄,而
是要藉著這樣敬虔地訓練與警戒,叫他們的兒女得以認識並順服
主。保羅要基督徒父親成為他們的兒女溫柔、有耐心的教育者,
是聚焦於效忠主基督的基督徒教訓。對於兒女的教導,基督徒父
親必須有別於周遭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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