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長庚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 9
V2.5 CP─02 紀錄管制程序 長庚醫學科技
C.4),予以銷毀或背面紙再使用(正式文件禁止使用回收紙)。
6.7 機敏健康資訊
凡包含機敏健康資訊之紀錄,依《文件管制程序》應於紀錄上註記或加
蓋紅色【機密章】(《文件管制程序》附件 C.3),紀錄整理裝入檔案夾後
於檔案夾書背「文件名稱」下方再加蓋紅色【機密章】,並應依法令要求(
如《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保護,指定專人保管及維護事項,防止個人資
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7 附件
7.1 附件 A:〈紀錄總覽表〉(CP─02─01)。
7.2 附件 B:〈單一表單檔案清單〉(CP─02─02)。
7.3 附件 C:〈複式表單檔案清單〉(CP─02─03)。
6/10 2023-10-01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