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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商贸易加工区内实施政策要点
在台商贸易加工区内实施什么样的政策是关系到台商能否愿意来投资的重要方面。 为吸引外
来投资,国际上的惯例是制定优惠的政策。 但政策的优惠程度又与贸易加工区的性质有关,我们认
为在泉州建立的台商贸易加工区应具有类似特区的政策,也就意味着这一加工区的性质类似于深
圳或类似于厦门半自由港,因此其政策要与这一性质相匹配。
1.经济方面的政策要点
(1 ) 贸易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自筹为主,可以通过吸收土地租金、预收场地费或开发费
及吸收贷款等办法筹措资金。 区内投资以台资为主,在台资不足或侨资和外资愿意投资情况下,可
包括侨资和外资,还有国内资金。
(2 ) 提供标准厂房或租金低廉的用地。 建设设施完善的标准厂房,供台商根据自己的需要租
用。 如台商拟自建厂房,也可以,则以较优惠的租金提供用地。
(3 ) 税收减免优惠。 根据《台胞投资法》《外商投资法》等的规定,可考虑在区内实行较优惠的
政策。 如区内工厂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料、燃料及半成品一律减免征进口税和货物税。 区内企业
开业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后所得税的税率为20% ,凡用于再投资的利润,其数额低于当年
所得额的25%者,免征所得税。
(4 ) 外来资金及利润可汇出。 工厂开工满两年后,每年可申请将投资金额的20%汇出;缴纳所
得税后的净利润可全部汇出。
(5 ) 提供优惠贷款。 投资者如欲购买或自建厂房,可按买价或建筑成本的50%向银行贷款,偿
还期为8年。 产品的出口可用信用证向银行取得出口信贷。
(6 ) 台商产品以出口为主,适当放宽内销,使台资企业产品有稳定的销路,并鼓励加速设备折
旧,因加速折旧而替换下来的旧设备完税后,可就地卖给区内厂家,也可销往加工区外。
(7 ) 区内经营形式,可由台商自愿决定,目前为了适应台湾中小企业“整厂输出”的需要,可多
发展独资形式,也可发展合资、合作生产和“三来一补”等。
2.管理方面的政策要点
(1 ) 区内可设一类似招商局的管理机构,全权处理区内各项管理事务;此管理机构只属市政府
计经委领导,也可由外经部门全面负责。
(2 ) 制定严密、明确的管理规章制度。 如果区内实施免征进口税,那么就要严格管理,防止走
私违章;当然如果区内对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料、燃料及半成品依旧征税,那么,就可以减少这环节。
(3 ) 区内台商独资企业可按台湾的管理办法自主经营,合资企业一般也可以台商为主经营。
在区内,台资企业可组织同业行会,进行行业管理和协调,维护行业利益。
(4 ) 按照来去自由的原则,台商可申请定居大陆,享受大陆公民的待遇,其企业在一定时间内
仍可享受台资企业待遇,而且在区内的台商可选派代表,列席当地人大和政协的有关会议,可与当
地政府磋商企业管理和生活事宜。
(5 ) 区内台湾企业可直接建立与国际市场的各种联系,按国际惯例开展对外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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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期引进台资的做法与措施
目前泉州尚无可能建设台商贸易加工区,为了泉州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引进台资;而泉州如果建
立了台商贸易加工区,也需要有一些具体做法和措施吸引台商来区内投资。 具体可采用下述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