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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所有资料

                    3、竣工结算审核


                    自乙方提交结算资料之日起 180 日内,甲方完成结算审核;若未完成,

               以乙方报送金额为结算金额。

                    甲方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七、协议效力


                    1、本合作协议签署时效期(在该期限内签署完)自本协议签定日(XXXX

               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该协议约定的建设项目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后签


               署正式的《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合同》。

                    3、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视为今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和双方签订《建设工


               程 EPC 总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并在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EPC 总承包

               合同》中予以明确,凡未在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EPC 总承包合同》中明

               确的内容,双方应当在签订《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的同时,通过签


               订补充协议等方式予以确认。

                    4、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前提是:甲方充分了解乙方的综合实力和信


               誉等,乙方充分了解甲方的综合实力、信誉、本项目实际情况后双方自愿签

               署和信守承诺。


                    5、乙方承诺,不以本项目名义与第三方融资、采购材料或进行其他商

               务洽商行为,一旦发生,本协议自动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

               担,与甲方无关。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双方责任与义务履行完

               毕后失效。

                    7、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八、保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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