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1111
P. 15
(15)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所有资料
3、竣工结算审核
自乙方提交结算资料之日起 180 日内,甲方完成结算审核;若未完成,
以乙方报送金额为结算金额。
甲方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七、协议效力
1、本合作协议签署时效期(在该期限内签署完)自本协议签定日(XXXX
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该协议约定的建设项目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后签
署正式的《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合同》。
3、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视为今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和双方签订《建设工
程 EPC 总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并在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EPC 总承包
合同》中予以明确,凡未在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EPC 总承包合同》中明
确的内容,双方应当在签订《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的同时,通过签
订补充协议等方式予以确认。
4、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前提是:甲方充分了解乙方的综合实力和信
誉等,乙方充分了解甲方的综合实力、信誉、本项目实际情况后双方自愿签
署和信守承诺。
5、乙方承诺,不以本项目名义与第三方融资、采购材料或进行其他商
务洽商行为,一旦发生,本协议自动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
担,与甲方无关。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双方责任与义务履行完
毕后失效。
7、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八、保密要求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