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110-1 親師手冊_Neat
P. 29

110-1 親師手冊 | 大溪高中


                    桃園市立大溪高級中等學校高一升高二專長班



                                                 成員調整辦法


                                                                              110.05.28 編班及轉班委員會修訂

                   壹、主旨
                        本校語文、數理專長班旨在追求學生各方面學業成績成長外,更有意培養

                   學生語文及數理兩方面的興趣及專長。為考量學生性向及生涯規劃之個別差
                   異,在經歷一學年的探索之後,使學生能在更適合自己性向及興趣的班級中,
                   充分展現自我。


                   貳、辦理時機

                         高一下第二次段考及班群選填後,於下學期結業式日完成編班公告。


                   參、編班方式及錄取標準


                       一、語文專長班
                           (一)自高一入學起至高一第二學期的 05 月 31 日前,不得有累積至警告
                                三支(含)以上的懲處記錄(功、過不得相抵)。

                           (二)自高一第一學期至高一第二學期的 05 月 31 日前,不得無故曠課達
                                21 節(含)以上或請假節數超過 1/4(公假除外)。
                           (三)凡選擇文史法、財經管理等班群者上開條件務必符合,其他項目由
                                下述條件進行排序與篩選。

                                1.  願意配合學校方針(優質化相關課程及校內外競賽)及導師班級
                                    經營者,此項分數由導師評比,占 20%。(導師評分以 A、B、
                                    C、F 四等級採記)
                                2.  英文能力檢定:(採最高項次計分,而不累計)

                                                                            多益測       占總分百分比
                                                 全民英檢
                                                                              驗             率

                                                 初級通過                       350 分           2%


                                    中級初試聽、讀測驗成績合計 120
                                                                            450 分           5%
                                                   分以上

                                3.  參與當學年度校內開設之語言相關課程至少一門(如多益、第二

                                    外語等),總時數2/3以上者可獲得 4%。
                                4.  校內國語文或英語文競賽獲獎者,前三名者可獲 2%,佳作者
                                    1%。

                                                            28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