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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親師手冊 | 大溪高中
桃園市立大溪高級中等學校高一升高二專長班
成員調整辦法
110.05.28 編班及轉班委員會修訂
壹、主旨
本校語文、數理專長班旨在追求學生各方面學業成績成長外,更有意培養
學生語文及數理兩方面的興趣及專長。為考量學生性向及生涯規劃之個別差
異,在經歷一學年的探索之後,使學生能在更適合自己性向及興趣的班級中,
充分展現自我。
貳、辦理時機
高一下第二次段考及班群選填後,於下學期結業式日完成編班公告。
參、編班方式及錄取標準
一、語文專長班
(一)自高一入學起至高一第二學期的 05 月 31 日前,不得有累積至警告
三支(含)以上的懲處記錄(功、過不得相抵)。
(二)自高一第一學期至高一第二學期的 05 月 31 日前,不得無故曠課達
21 節(含)以上或請假節數超過 1/4(公假除外)。
(三)凡選擇文史法、財經管理等班群者上開條件務必符合,其他項目由
下述條件進行排序與篩選。
1. 願意配合學校方針(優質化相關課程及校內外競賽)及導師班級
經營者,此項分數由導師評比,占 20%。(導師評分以 A、B、
C、F 四等級採記)
2. 英文能力檢定:(採最高項次計分,而不累計)
多益測 占總分百分比
全民英檢
驗 率
初級通過 350 分 2%
中級初試聽、讀測驗成績合計 120
450 分 5%
分以上
3. 參與當學年度校內開設之語言相關課程至少一門(如多益、第二
外語等),總時數2/3以上者可獲得 4%。
4. 校內國語文或英語文競賽獲獎者,前三名者可獲 2%,佳作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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