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No.20 關照季刊 Aug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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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2024
                  Aug.2024

                                                    土葬

            現今六都大都規定,公墓的土葬面積一人只可申請八平方公尺,大約是二坪多,

            因為 ( 陰地 ) 價格飆漲,合法的墓地取得困難,所以民國 91 年殯葬管理條例實
            施後,土葬只限公墓,並禁止撿骨後土葬,同時鼓勵火化。
            到民國 107 年土葬總人數已減至 6585 人,土葬率已不到 2%,選擇火化以骨灰方

            式存放已是大宗,有 22 萬 2261 件。

            據民國 110 年調查,土葬僅 5752 件,且持續減少,土葬陰地難取得,而且造墓
            價位高昂,非一般民眾所能接受,而且中式土葬造型不美觀,讓人有恐怖不祥之
            感!是其缺點

                                                 研究目的

            就以上所述,目前國內八種葬法中,除了土葬不用火化外,其餘都要先行火化後
            再下葬。

            其目的就是要用火化來取代土葬,因為土葬需使用大量的土地面積,而且造墓的
            價格高昂,墓型又不美觀,在墓地又每個墓基各有自己的方位,看起來非常的雜
            亂。

            以致在社會的演變下,用火化來縮少遺體的總體積,然後蓋塔來存放骨灰 ( 骸 )。
            以數據來看,確實是幾乎已完全取代土葬。在目前火化進塔已是大眾的第一選擇。

            然,自火化晉塔為百姓所接受後,有些宮廟、寺院與教會…等宗教團體,自建私
            人塔位存放骨灰 ( 骸 ),如此不合法的私人塔位,據內政部調查,估計約有 450
            座之多。

            在殯葬管理條例於民國 91 年實施時,這些私人塔位有些已存在 40 〜 50 年之久,
            為了避免造成存放骨灰 ( 骸 ) 的家屬不安與衝突,給予有條件的就地合法。

            如此加上合法的公、私人塔位,早已供過於求。以致在民國 90 年起,政府提倡
            環保自然葬,來解決此亂象。

            但這五種環保自然葬中 ( 海葬、灑葬、花葬、樹葬、植存 ),因其費用與殯葬使
            用地,確實都比傳統土葬與現在大多人選擇的火化晉塔,要節省許多。

            但唯其 ( 無法睹物思情是最大遺憾 ),且原地重覆使用,讓人有隨便、亂葬崗式
            的埋法,觀感不佳,也是最為人詬病之處。

            再者,因為火化後骨灰成份為 ( 微鹼性的磷酸鈣 ),需 ( 溶磷菌…等菌種 ) 來幫助
            分解火化後骨灰中的磷,分解出的磷才容易被植物根部吸收。





      50  專業.迅速.誠信.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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