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守則 – 銷售注意事項 – 退換貨說明
實體店面未在消基會規定之七天鑑賞期範圍,因此請恕本
1 公司不接受無正當理由之換貨;若商品品質出現缺失則不
在此限
2 購買後 3 天內因合理因素且商品品質正常、包裝以及內容
物皆完好者,視情況本公司可給予客戶更換
3 購買後 7 天內因商品品質疑慮,可以申請換貨
4 換貨時請提供當次購物發票,未能出示者因無法判定故無
法提供換貨服務,敬請見諒
5 如需換購商品,請於 7 天內提出申請,並攜帶發票以茲證明
6 最佳賞味期限:詳見包裝袋建議:開封後5天內食用完畢
7 冷凍商品恕不接受退換貨,敬請見諒
51
回到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