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6 - 科技與創新管理
P. 326
⽣命系統理論
近代生命科學有生命系統理論(Living System Thory, LST)由Miller(1978)提
出。他整合了社會、生物和自然科學等領域,從系統觀點的輸入、輸出、流(Flow)、
穩定狀態及回饋等項目之進行系統「結構(Structure)」與「過程(Process)」的瞭解,
建構不同階層生命系統的特質,進而建構出對應到具體生命系統中各重要變數的
一般性概念。生命系統理論將生命系統依複雜度分為八個階層(Level),每個階層
均包含有同時處理資訊(Information)與質能(Matter-Energy)、只處理資訊及只處理
質能的二十個關鍵次系統。生命系統理論藉由分析生命體的「結構」和「過程」,
以瞭解生命系統的特質,並進而概念化為描述所有生命系統共同屬性的一般理
論。如表1。
表 1 生命系統理論的八個階層
1.細胞(Cell) 最簡單的生命系統,由原子、分子等所組成。
2.器官(Organ) 由細胞聚集組成,以完成某個有機體次系統的某項特定功能。
3. 有 機 體 由多細胞結構所組成,具有單一決策者,在生物學上指的是動、
(Organism) 植物等。
在某段期間,共同處理質能及資訊的個別組織體。通常無正式的
4.團體(Group)
決策者,而隨著決策問題及其溝通網絡中的互動關係所影響。
5. 組 織 具有多個決策者的系統,組織的構成要素和次系統,可以是其他
(Organization) 從屬的組織、團體及個人。
6. 社 區
因為共同參與以及相同興趣而產生的合作關係所形成的系統。
(Community)
由組織及其他更低層生命系統所組成的大型實體生命系統,是人
7.社會(Society)
與人間溝通的真實習慣網絡。
8. 超 國 家由兩個或更多的社會所組成,這些社會的全部或部分處理取決於
(Supranational) 某一超越他們更高層的決策者。
資料來源:Miller,1978 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