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P. 141

(3)挂职(兼职)协议书(合同)电子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


                       (5)企业提供生活补助和科研经费补助的银行账单等证明


                 材料电子照片。

                       2、审核拨付。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


                 力社保局审核后提交市两办主任会议审议,审定后由财政部门下


                 达资金。


                       (四)办理周期

                       硕博人才挂职(兼职)结束后,动态受理补贴申请。


                       (五)经费来源


                       市属单位的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的


                 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 50%。

                       二、企业硕博人才聘用补贴、工资外津贴


                       (一)对象和标准


                       对从市外来市本级企业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给予一次性


                 聘用补贴(博士 2 万元/人、硕士 1 万元/人)和 3 年内工资外津

                 贴(博士 1000 元/月、硕士 600 元/月)。


                       (二)受理部门


                       市、区人力社保局。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

                       1、申请受理。申请人通过硕博倍增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