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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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0.建立硕博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对在我市企事业单位


                 工作的博士和在企业工作满 2 年(事业单位满 3 年)的硕士,可

                 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直接申请认定副高


                 专业技术资格。(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1.支持硕博人才来嘉创业。对硕博人才来嘉创业的,其项


                 目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最高可给予 500 万元的创业


                 资助,并根据人才需求为其推荐配备创业导师、创业助理。对符

                 合条件的硕博人才,还可根据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享受最


                 高 10 万元的创业补贴、最高 6 万元的创业场所租金补贴、最高

                 300 万元的创业贷款等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市经信委)


                       12.推动优秀青年硕博人才国际培养。每年择优选派 10 名 40

                 周岁以下博士和 20 名 35 周岁以下硕士赴国(境)外知名高校、


                 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开展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活动,财政给予人才所


                 在企业最高 50%的经费资助。事业单位按原渠道列支。(责任单

                 位:市科协、市外侨办、市人力社保局)


                       三、优化环境留才


                       13.发放购房(安家)补贴。对来嘉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

                 在嘉兴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博士35万元/


                 人、硕士15万元/人。对其中海归博士再给予一次性6万元的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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