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P. 142
并提供以下材料:
(1)《硕博人才聘用补贴申请表》;
(2)《硕博人才工资外津贴申请表》;
(3)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电子照片;
(4)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的)或企业营业执照(自主创
业的)电子照片;
(5)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
(6)在嘉兴缴纳社保记录单电子照片。
2、审核拨付。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
力社保局审核后提交市两办主任会议审议,审定后由财政部门下
达资金。
工资外津贴按年度申请,每次按上一年度硕博人才在嘉兴实
际缴纳社保的时间确定,具体为:缴纳社保满 12 个月的可申请
12 个月补贴,满 6 个月不满 12 个月的可申请 6 个月补贴。硕博
人才 3 年内停止在嘉兴缴纳社保的,不再发放工资外津贴。
(四)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聘用补贴和上一年度工资外津贴申请。
(五)经费来源
市属单位的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的
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 50%。
三、企业外出招聘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