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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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考量                                         註記和查核點
                  6.撤除維生醫療
                    □ 負責撤除維生醫療及判定死亡的人                           測量點【2】
                       員必須獨立於器官摘取或移植團隊                          撤除維生醫療的時間:…點…分
                    □ 以尊重家屬和親友的方式進行監測                           如果在 120 分鐘內沒有死亡,則停止此流
                    □ 家屬和親友告別死者時間                               程但仍持續臨終關懷。
                    □ 撤除時病人之相關反應與症狀緩解                           當家屬離開撤除維生醫療的地點時,應由
                    □ 撤除維生醫療                                    指定的醫療專業人員陪同走過這個過程。

                  7 .撤除維生醫療後的管理
                    □ 由器官捐贈協調人員監測心率、血氧                          註記:由器官捐贈協調人員(或指定之負
                       濃度、呼吸頻率和血壓並記錄觀察數                         責人員)以單一時鐘計時執行過程。
                       值                                        測量點【3 & 4】
                                                                SBP ≤ 50mmHg 發生時間:…點…分
                                                                O2  飽和度  ≤ 50%:…點…分

                  8.判定死亡
                    □ 確定體循環停止                                   註記:摸不到中央脈搏時,應透過動脈壓
                    □ 體循環停止後的「5 分鐘等候觀察期」  力監測儀器來測量脈壓確認為零脈壓。
                    □ 死亡宣判                                      測量點【5】
                                                                體循環停止時間…點…分
                                                                註記:時間應達  5 分鐘
                                                                測量點【6 & 7】
                                                                觀察時間:  …  分鐘
                                                                死亡日期與時間:…點…分,  /  /


                  9.宣判死亡後的管理
                    □ 家屬照護與臨床和後勤規劃、重要通                          註記:由指定人員陪同家屬渡過此時期。
                       知和提供家屬支持等事宜發生的階                          如果家屬在病人死亡後無法割捨離開床
                       段                                        邊,則無法進行器官捐贈。
                    □ 指定人員宣判死亡並提供授權文件
                    □ 將捐贈者轉移到手術室(若選擇在
                       ICU 撤除)

                  10.死後介入
                    □ 死後介入討論與規劃                                 註記:死後介入措施,由器官摘取小組執
                                                                行,並應避免重新恢復腦部及心臟循環的
                                                                可能性。

                  11.器官捐贈手術
                    □ 開始執行器官捐贈手術                                測量點【8 & 9】
                    □ 提供家屬在術後縫合大體後(完成遺                          手術時間:…點…分
                       體護理後)瞻仰遺容的機會                             低溫灌流開始時間:…點…分
                    □ 當家屬對捐贈者外觀提出建議及瞻
                       仰大體時,提供適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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