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小市民心聲---從盼望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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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罰」,但其「罪名」仍在。
有人不以為然,認為「赦免法」為「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
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
效。」須等所有案件都定讞才可執行。此說不對,如果三審定讞才
特赦,尚未定讞者或許有罪或許無罪,無罪不用「特赦」。換句話說
不管有罪或無罪,最後都能免刑,何來定讞之說?
蔡不敢赦扁是防扁再起,而扁判刑是貪瀆或政治追殺,已是模
糊。扁案司法弊端,原可做為司改指標,卻在司改會議,蔡以不談
個案迴避,錯失司改契機。而蔡基於政治理由,不敢特赦,讓矯治
機關須揣摩上意,遭不法批評,絕非法治國家該有的現象。
全代會陳菊、蘇貞昌也參與連署,遭蔡否決但都不抗議,陳菊
說:「 蔡是全民總統必須尊重憲政體制,黨代表應給蔡適切處理空
間。」蘇也說,「他認為應特赦,一個前總統關這麼久又有病,趕快
終止這個紛爭對社會較好,但也該尊重總統,相信蔡有智慧做出最
佳決定。」民進黨缺乏價值觀,即使高層也是互相利用,說話不算
數,只顧利益,不顧道義,被扁迷看透開始綠營分裂。
願為扁出力的只有陳師孟,陳公開指扁沒有貪汙、判馬無罪的
法律不可思議,挑明「三分打老虎,七分打恐龍」,對「辦綠不辦
藍」法官調查,這時判馬洩秘案無罪的高院法官曾德水,想傳喚扁
是否患病,成為被調查對象,惟恐引起社會爭議,馬系監委出面攔
阻,通過紀委會以陳和扁關係密初,要求停止調查才作罷。
5、蔡英文不願關馬
蔡不願釋扁,【法治時報】有報導,【壹周刊】在 2018 年 11 月
製作專題,介紹「馬英九三中緘默大解密」發表《檢方誘敵計策曝
光》一文,從該文可以看到蔡不僅「放水」前北檢檢察長蔡碧玉,
縱容不辦馬案,甚至更換檢察長邢泰釗,「故意」不對馬提出「羈
押」聲請!使得北檢罕見的,明明握有馬「串證」證據,竟然還是
「放水」,不提出「聲請羈押」的「強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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