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01佛學問答類編_通問一之一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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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

             答:懺悔有事懺理懺之別,坐念實相,屬於理懺,以妄心滅

                     亡,罪性亦無住處,故此懺悔真實有力。念佛之時,倘


                     能三業集中,便是不亂,妄心亦不致起,亦是理懺,念

                     念相應念念佛,此時哪有罪業之立腳處!若再起懺悔念


                     ,便是頭上安頭,反成二心矣。



             問:某翁七十壽辰舉行宴會,此種殺生宴客,於某翁言,係


                     為親友饋贈慶賀表示謝忱,在親友言,係以某翁年高德

                     劭表達崇敬,殺生之罪過,究應由某翁承當?抑歸罪於

                     諸親友?或雙方均負有罪過?(素食自當別論)(桂向


                     元)

             答:犯罪行為,分主犯從犯共犯等,凡參與其事者,皆負責

                     任。按佛法論,更為詳細,除主助而外,隨喜讚歎,皆


                     分其咎,況某翁為主動,親友為教唆者乎。




             問:妄語為不由衷欺騙,或捏造之言詞,但現時社會每逢會

                 議,由於某種關係所控制,每為不由衷之發言,某本人

                 固為欺騙,在座人員亦明知其為捏造,然均彼此心照不


                 宣,蓋不如此則記錄上無以表達其功績,上級亦希求有

                 此種「紙上談兵」作為其領導所屬宣揚功德之依據,如


                 此發言人迫不得已之妄語,似對某本人並無多大罪過,

                 但其罪過究屬為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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