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05-9漫談慈悲梁皇寶懺電子書_卷五_解怨釋結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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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道場。同業大眾。如佛所說。師長有如此恩德。而
                  未曾發念報師長恩。或復教誨。亦不信受。乃至粗言起於
                  誹謗。橫生是非。使佛法衰落。如是等罪。何當免離三
                  途。此之苦報。無人代者。及其捨命。樂去苦歸。神情慘
                  惱。意用昏迷。六識不聰。五根喪敗。欲行足不能動。欲
                  坐身不自立。假使欲聽法言。則耳無復所聞。欲視勝境。
                  則眼無復所見。當如此時。共思今日禮懺。豈可復得。但
                  有地獄。無量眾苦。如是苦報。自作自受。所以經言。愚
                  癡自恃。不信殃禍。謗師毀師。憎師嫉師。如是等人。法
                  中大魔。地獄種子。自結怨懟。受報無窮。如華光比丘。
                  善說法要。有一弟子。恆懷驕慢。和尚為說。都不信受。
                  即作是言。我大和尚。空無智慧。但能讚歎虛空之事。願
                  我後生。不復樂見。於是弟子。法說非法。非法說法。雖
                  持禁戒。無有毀犯。以謬解故。命終之後。如射箭頃。墮
                  阿鼻獄。八十億劫。恆受大苦。】
                    這段懺文是懺悔不報師恩、不聽教誨乃至粗言誹謗師
                  長、善知識的過失。
                    學佛之人,依法不依人。若認為師長或同修所說的不如
                  法,可私下交流。或以佛說之義與之探討,絕不可在大眾
                  前驕慢批評。即使講法者講的有錯,能糾正即可。大家都
                  是凡夫身,都在修行路上探索,孰能無過?《發起菩薩殊
                  勝志樂經》中「常伺求他短,不自見其過,輕毀有德人,
                  是名眾務過」,和《華嚴經》中「於善知識所有教誨皆應
                  隨順,於善知識善巧方便勿見過失」的教誨始終值得我們
                  深思。若對師長起驕慢心、嫉妒心,那就如自購了地獄門
                  票,無人能救,當及時拜懺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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