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法海泛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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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
     泛舟




            利,游博士的具体建议就是不可滥用宗教资源,宗教动员不可                                                         何选择呢?既然标榜佛教,就应选择介入与佛教息息相关的课

            超出宗教信仰的目的。                                                                          题。这不是本位主义,这是主次有分,轻重有别,应有所为有
                 游博士的第三与第四伦理是值得重视的。因为宗教师一旦                                                      所不为,这也是社会分工运作应有的机制。若毫无节制,只因
            变为宗教神圣性的化身,就会引领社会走入“神权治国”的死                                                         课题已被搞热就要插上一脚(或一嘴),或只因本身对选举政

            胡同。“神权治国”的理念,与公民社会里“民主治国”的理                                                         治有兴趣而为某政党或候选人站台,只能加剧佛教本身的分
            念,是大相径庭的。在“神权治国”的国家,宗教最高领导人                                                         裂,减低佛教作为“中间”力量的角色。
                                                                                                                                                                   第
            俨然是神的化身,他的谈吐就是神的旨意,违抗他的旨意者甚                                                              我完全理解有人会以德国马丁・内莫勒(Martin                                      三
                                                                                                                                                                   辑
            至会被处死!                                                                              Niemöller)的名句来挑战此一论点(见附录),认为这是自                                    ·
                                                                                                                                                                   航 远 启 帆
                 佛教团体要介入政治,不得不对此提高警惕。佛教团体不                                                      私的行为。但我要强调,此一伦理并不表示对其他课题一概不
            要自以为是“神圣”的化身,迷惑老百姓。法师要介入政治,                                                         理,而是有节制、有分寸地处理。
            就千万别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就是“无贪、无嗔、无痴”的                                                              现在一些僧侣及居士,抬着佛教的大旗参与 428 集会,
                                                                                                                                                                   治 政 的 理 伦 入 教 佛 团 介 体
            造作,而别人的所作所为都是“贪、嗔、痴”的造作。法师更                                                         可见他们对民主政治的选举极为关心。可我感到费解的是,几
            别以为自己高人一等,一味要为“愚痴众生指点迷津”。                                                           年前,发生多宗回教徒抢尸体及配偶改信回教事件,当时佛、
                 法师变为宗教神圣性的化身,信徒也往往难逃其咎。信徒                                                      耶、兴、锡咨询理事会发动烛光抗议大会,却不见佛教僧侣及

            盲目信任追随法师,再把法师捧为弥勒佛、观世音、活佛……                                                         居士们参与烛光抗议大会。可能那时他们还没有“入世”的醒
            把这些法师捧到不得不相信自己就是神圣性的化身!游博士建                                                         觉,现在既然有了“入世”的醒觉,今后就应更积极地介入与
            议信徒应随时作出理性的检验,是极为恰当的。                                                               佛教更相关的课题。同时,拿出比 428 集会更大的热诚,来积

                                                                                                极参与佛教事业的推动,如此才能名正言顺地以“佛教徒”的
            优先介入佛教课题                                                                            身分来介入公众课题。
                 除了以上九大伦理,我认为还应加入第十、第十一及第

            十二条伦理。第十条伦理是佛教应优先介入与佛教息息相关的                                                         佛教应带出本身的公众课题
            课题。诚如美国佛教学者戴维・罗伊(David Loy,见 What�s                                                      第十一条伦理是:佛教团体应带出本身的公众与政治课

            Buddhist about Socially Engaged Buddhism)所说,没有任                                     题。介入公众与政治课题,不是当别人把某些课题搞热了,
            何人或团体可以介入世间的每一个课题,因此必须有选择。如                                                         佛团寺庙僧侣信徒就跑出来发文告或参与游行。这种陪跑的介
      Rowing  in  the  Dharma  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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