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6 - 法海泛舟
P. 216
法海
泛舟
利,游博士的具体建议就是不可滥用宗教资源,宗教动员不可 何选择呢?既然标榜佛教,就应选择介入与佛教息息相关的课
超出宗教信仰的目的。 题。这不是本位主义,这是主次有分,轻重有别,应有所为有
游博士的第三与第四伦理是值得重视的。因为宗教师一旦 所不为,这也是社会分工运作应有的机制。若毫无节制,只因
变为宗教神圣性的化身,就会引领社会走入“神权治国”的死 课题已被搞热就要插上一脚(或一嘴),或只因本身对选举政
胡同。“神权治国”的理念,与公民社会里“民主治国”的理 治有兴趣而为某政党或候选人站台,只能加剧佛教本身的分
念,是大相径庭的。在“神权治国”的国家,宗教最高领导人 裂,减低佛教作为“中间”力量的角色。
第
俨然是神的化身,他的谈吐就是神的旨意,违抗他的旨意者甚 我完全理解有人会以德国马丁・内莫勒(Martin 三
辑
至会被处死! Niemöller)的名句来挑战此一论点(见附录),认为这是自 ·
航 远 启 帆
佛教团体要介入政治,不得不对此提高警惕。佛教团体不 私的行为。但我要强调,此一伦理并不表示对其他课题一概不
要自以为是“神圣”的化身,迷惑老百姓。法师要介入政治, 理,而是有节制、有分寸地处理。
就千万别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就是“无贪、无嗔、无痴”的 现在一些僧侣及居士,抬着佛教的大旗参与 428 集会,
治 政 的 理 伦 入 教 佛 团 介 体
造作,而别人的所作所为都是“贪、嗔、痴”的造作。法师更 可见他们对民主政治的选举极为关心。可我感到费解的是,几
别以为自己高人一等,一味要为“愚痴众生指点迷津”。 年前,发生多宗回教徒抢尸体及配偶改信回教事件,当时佛、
法师变为宗教神圣性的化身,信徒也往往难逃其咎。信徒 耶、兴、锡咨询理事会发动烛光抗议大会,却不见佛教僧侣及
盲目信任追随法师,再把法师捧为弥勒佛、观世音、活佛…… 居士们参与烛光抗议大会。可能那时他们还没有“入世”的醒
把这些法师捧到不得不相信自己就是神圣性的化身!游博士建 觉,现在既然有了“入世”的醒觉,今后就应更积极地介入与
议信徒应随时作出理性的检验,是极为恰当的。 佛教更相关的课题。同时,拿出比 428 集会更大的热诚,来积
极参与佛教事业的推动,如此才能名正言顺地以“佛教徒”的
优先介入佛教课题 身分来介入公众课题。
除了以上九大伦理,我认为还应加入第十、第十一及第
十二条伦理。第十条伦理是佛教应优先介入与佛教息息相关的 佛教应带出本身的公众课题
课题。诚如美国佛教学者戴维・罗伊(David Loy,见 What�s 第十一条伦理是:佛教团体应带出本身的公众与政治课
Buddhist about Socially Engaged Buddhism)所说,没有任 题。介入公众与政治课题,不是当别人把某些课题搞热了,
何人或团体可以介入世间的每一个课题,因此必须有选择。如 佛团寺庙僧侣信徒就跑出来发文告或参与游行。这种陪跑的介
Rowing in the Dharma Sea
214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