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柯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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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永續環保相關之議題如碳排放、再生能源與氣候風險等在近年來
廣受關注,其中又以環境保護 (environment)、社會責任 (social) 與公
司治理 (governance) 三個面向組合而縮寫而成的 ESG 做為最受矚目
的討論對象。在法規與社會氛圍的影響下,ESG 已成為投資人不得
不考慮的一項因素。例如 Przychodzen et al. (2016) 針對基金經理人
調查,顯示經理人們在進行資產管理的決策時,會為了降低風
險,將 ESG 納入為其中一項考量因素。而理所當然,以 「永續發展」
為主要目的的 ESG 也常被拿來與風險一起討論。例如,Lööf and
Stephan (2019) 的 研 究 發 現 ESG 績 效 會 反 映 在 較 低 的 資 金 成 本
上,而具有較低的下滑風險 (downside risk);Giese et al. (2019) 在研
究 ESG 績效的傳遞渠道 (transmission channel) 時發現,ESG 績效可
以透過較低的下滑風險來反映到公司更好的估值與表現上。此
外,也有人針對環境、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三個面向分別研究每個
面向在風險上的表現。比如 Sassen et al. (2016) 在歐洲的研究發現社
會責任績效較高的公司在 總風險、系 統 性 風 險 與公 司 特 有 風
險 (idiosyncratic risk) 上都有較好的表現;環境績效高者能降低公司
特有風險;而公司治理項目則跟任何公司風險皆無關。然而,而在
極端事件越發頻繁的 21 世紀,以台灣投資人與公司管理層的立場來
看,應該更加重視遇到如「黑天鵝事件」 (black swan events) 般的情
況時,能否透過 ESG 績效與之抗衡。也就是相對於一般以波動率為
基礎的總風險或系統性風險,或是只衡量資產下跌時的波動率的下
滑風險,應更關注如何降低 「極端風險」 (tail risk) ,以及若資金有
限下,該首先改善哪個面向的績效。
在翻閱文獻的過程中可以發現,外國研究者們已透過各種方式來
證明各項 ESG 績效是如何影響極端風險。例如,Bax et al. (2023) 認
為 ESG 評等與總風險還有極端風險有負相關,且在 2008 年金融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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