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柯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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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永續環保相關之議題如碳排放、再生能源與氣候風險等在近年來

                   廣受關注,其中又以環境保護 (environment)、社會責任 (social) 與公

                   司治理 (governance) 三個面向組合而縮寫而成的 ESG 做為最受矚目

                   的討論對象。在法規與社會氛圍的影響下,ESG  已成為投資人不得

                   不考慮的一項因素。例如  Przychodzen  et  al. (2016)  針對基金經理人

                   調查,顯示經理人們在進行資產管理的決策時,會為了降低風

                   險,將 ESG 納入為其中一項考量因素。而理所當然,以 「永續發展」

                   為主要目的的  ESG  也常被拿來與風險一起討論。例如,Lööf  and


                   Stephan  (2019)  的    研   究  發  現    ESG  績   效  會  反  映  在   較  低  的  資  金  成  本

                   上,而具有較低的下滑風險 (downside risk);Giese et al. (2019) 在研

                   究 ESG 績效的傳遞渠道 (transmission channel) 時發現,ESG 績效可

                   以透過較低的下滑風險來反映到公司更好的估值與表現上。此

                   外,也有人針對環境、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三個面向分別研究每個

                   面向在風險上的表現。比如 Sassen et al. (2016) 在歐洲的研究發現社

                   會責任績效較高的公司在 總風險、系                                  統   性  風  險  與公     司  特  有  風


                   險  (idiosyncratic  risk)  上都有較好的表現;環境績效高者能降低公司

                   特有風險;而公司治理項目則跟任何公司風險皆無關。然而,而在

                   極端事件越發頻繁的 21 世紀,以台灣投資人與公司管理層的立場來

                   看,應該更加重視遇到如「黑天鵝事件」 (black swan events) 般的情

                   況時,能否透過 ESG 績效與之抗衡。也就是相對於一般以波動率為

                   基礎的總風險或系統性風險,或是只衡量資產下跌時的波動率的下

                   滑風險,應更關注如何降低 「極端風險」 (tail risk) ,以及若資金有

                   限下,該首先改善哪個面向的績效。

                       在翻閱文獻的過程中可以發現,外國研究者們已透過各種方式來


                   證明各項 ESG 績效是如何影響極端風險。例如,Bax et al. (2023) 認

                   為  ESG  評等與總風險還有極端風險有負相關,且在  2008  年金融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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