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易經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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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我們,要作事謀始。從一開始就要想到后果,不要埋下爭端的因素。使民不

                   爭,這是善政的一種表現。



                   四、序卦

                        坎下,乾上,訟。《周易》序卦第六。“需,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

                   故受之以訟。”需、訟是合論的。訟卦是需卦的顛倒之象。也就是說,需訟一

                   體,兩面而已。人民發生爭訟,最普遍的是因為食貨。需養的資料。所謂生產

                   資料和生活資料。因此,在這個層面上,需訟是相關的。大家都去求,財貨不

                   夠或分配出現問題,就引發爭端。因此,這是很自然的事情。 需卦的象征,就

                   如雨在天上,人們對雨的需求很大,因此以此立象。訟卦的象征,就如天在上

                   空,水流向下,彼此背離而行,不和則爭,因此立象。因為需求而引發爭端,

                   這樣的現象自古而然。所以,為政者,在考慮需養的同時,也要考慮會由此而

                   引發的各種爭端。訟大象所謂作事謀始,從需養的時候就應該開始考慮如何避

                   免和減少此類事情了。



                   五、啟示



                        從需卦到訟卦,不只是第五卦與第六卦的關系。《易經·序卦傳》專門解

                   說六十四卦的順序有何道理,在談到這兩卦時說:“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

                   訟。”意思是:人們為了滿足飲食的需求,必然會產生爭執與訴訟,所以接著

                   上場的是訟卦。另一方面,需卦是“水天需”,訟卦則是“天水訟”。這兩者

                   互為“覆卦”的關系,亦即六爻由下而上“整個”翻覆過去。



                        任何人聽到訴訟,都會覺得不安與不祥。然而,易經講究客觀的變化規

                   律,發現人的社會不可能沒有競爭,而競爭若未得到妥善的處理,接下去就會

                   演變為斗爭與戰爭了。因此,訴訟不但不是壞事,反而是化解恩怨、追求公平

                   與正義的最佳手段。于是,訟卦六爻有四爻的爻辭出現了「吉」字。只有到了

                   上六的《小象傳》才增補一句:“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意即:由于爭訟

                   而獲得官服,也就不值得尊敬了。由此可以聯想到孔子所說的:“聽訟,吾猶

                   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論語·顏淵》)意思是:審判訴訟案件,我與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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