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易經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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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訟二卦,是非常富有人性的卦。都是只有人才會有的象征。天地不會

                   需要食,也不需要爭訟,這都是大的人事象征。所以,六十四卦,是把人文社
                   會比較典型的事態和狀態表現出來,是人文社會必然要遇見的事情。圣人作
                   易,就是教后世君子如何為政治人。其它的事態遇見這樣的卦象,也是一種象
                   征的說法,不可一成不變,不知變通。飲食和爭訟,使人類社會首要解決的兩

                   件大事。



















                   5、爻占和小象辭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解釋:


                        初六——不把爭訟之事鬧大拉長,雖然略有些不平,但是終究是吉利的。
                   前半句是說此卦接上卦《需》卦而來,不會永遠處于原來所事的平安狀態,必
                   然會有爭訟;爭訟因事而起,不堅持所爭之事,爭訟會停止,雖然仍有些口
                   舌,但沒什么大問題。


                        小象——不永所事,因為爭訟之事不可長久的緣故,雖然略有些議論,但

                   是分辯是明白了的,小有議論是情緒問題。


                        為什么會這樣呢?因為,初六和九二失位, 這樣的狀態是不可能長久的,
                   要更正過來,這樣的分辯是很明白的。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解釋:


                        九二——不能達到爭訟的目的,回到自己的城邑之后,就逃亡而去了。剩
                   下的三百戶邑人什么事都沒有了。言外之意,借一個典故,事主爭訟不勝,懼
                   禍而逃,城邑三 百戶人居然沒有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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