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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易經(第六卦)——訟卦
一、緒論
孔子說過一句話:“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孔子說,聽見有
爭訟的時候,我的想法也跟別人一樣的,最好不要有什么爭訟才好。可見,在
春秋時期,孔子已經意識到,爭訟這樣的事是不斷發生的。孔子的愿望是良好
的,但現實卻不是如此,自有人文社會以后,有主奴、有上下,有尊卑關系以
來,爭訟就從未斷絕過的。這就是真相。
什么是訟呢?訟,爭也。從言從公。以手為主,就是爭。以言為主,就是
訟。有話在里頭,有是非曲折在里頭。到哪里去“訟” 呢?到大人那里去,到
官府那里去,到主人那里去。這說明已經有聽訟的地方了,所謂“有司”。即
使在春秋邦國混亂的時候,也有設立聽訟的地方。這主要針對民間的爭端而
言。訟,主要是人民內部矛盾。訴訟于公堂,以求得一個自以為合理的評判和
斷決。按照易經序卦說“飲食必有訟”。爭財曰訟,主要都是因為財貨利益之
事而引起的。財貨是人所需養之物,為此而爭,情理所在。
需訟二卦是相應出現的。人生在世,先為需養。需養需要財貨,財貨有
限,難見無爭。但是,訟事的出現,只有人的社會才會出現。動物爭食,使用
本能之力,不惜廝殺拼搶,而人就要進階一點。因為官府不許民相械斗,而弱
勢群體往往不敢直接用暴力去和強勢群體爭長短,于是訴之于有司,以求做
主。 爭訟是人事的一個非常常見的事情。為官為政者,不得不加以研究和重
視。當有公理和公法以后,訟就開始有地方訴求了。當民間無官時,庶民有爭
時,先訴之于鄉村長者,繼而訴之于有司官府。其中所謂大人也。投訴的級別
高低,因爭訟之事大小而定。所以,訟者本意是求正。因此,為政之大,其實就
是一個正字。若不中立,就會偏倚,就難得其正。因此,“中正”的內涵是一
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