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易經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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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差未幾。假如一定要有所不同,我希望使訴訟案件完全消失。孔子的理想簡

                   直是個烏托邦,然而這不恰是大家的共同愿望嗎?其實,從易經看來,訴訟不

                   然而無法回避的,并且也沒有如此可怕。

                        訟卦的卦象是“天水訟”,天在上而水在下,這兩者沒有交集合。上卦剛

                   強而下卦險惡,在沒有共鳴的情況下,難免要訴訟了。且看六爻怎么說。“初

                   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在初六,不要把事情做到底,雖有小的責

                   難,最后吉祥。任何爭執都是從小事開始,只要留意收斂,即使自己受到一些

                   責怪,也都可以因無訟而吉祥。本卦《大象傳》說“君子以做事謀始”,亦即

                   君子由此領悟,做事要在開始時就謀畫好。將訴訟化解于無形,實在需要明智


                   與修養。
                   接著,九二是“不克訟”,由于它與上卦的九五不應,甚至互相抗衡,他的爭

                   訟怎能成功?然而由于九五既中且正,所以不會牽連到九二的部屬。到了六

                   三,可以“食舊德”,由于它本身陰爻居剛位,不會太強勢,并且有上九正

                   應,即是“享用祖先的余蔭”,雖有危險而最后吉祥。



                        九四的命運與九二相同,也是“不克訟”(爭訟沒有成功)。這兩個陽爻

                   都在柔位,力量不足但又不服輸,幸好全卦主爻是九五,九五是英明公正的法

                   官,在裁決之后,讓九四安于自己的角色,結果也是吉祥。最讓人驚奇的是:

                   “九五。訟,元吉。”居然有爭訟而可最為吉祥。易經六十四卦中,只有十二

                   卦出現“元吉”。大家以前談過坤卦六五的“黃裳,元吉”,現在的訟卦又是

                   如何元吉的呢?關鍵在于“九五”,亦即天子或法官既公平無私又堅守正義。

                   假如人的社會必然會有爭執與訴訟,那么大家最盼望的不是公正的執法人員

                   嗎?在孔子“無訟”的理想實現之前,有了九五這樣的明君,不是天下最為吉

                   祥的事嗎?



                        由此可知易經的務實性格,以及它建立在客觀現實之上的公道的理想。然

                   而,訟卦最后的結果呢?“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意即,或許受

                   賜官服大帶,然而一天之內被剝奪三次。即使爭訟成功,得到升遷機會,也難

                   免隱藏后患,并且也談不上別人的尊敬了。因此,從初六到上九,都在提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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