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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易經(第六十二卦)——小過卦
六十二、小過卦
小過卦是易經六十四卦中的第六十二卦。 雷山小過(小過卦)行動有度,
中上卦。 這個卦是異卦(下艮上震)相疊。艮為山,震為雷,過山雷鳴,不可
不畏懼。陽為大,陰為小,卦外四陰超過中二陽,故稱“小過”,小有越過。
62.1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
宜下,大吉。
白話
小過卦:亨通,這是吉祥的貞卜。然而只適宜于小事,不適宜大事。飛鳥
空中過,啼聲耳邊留,警惕人們:登高必遇險,下行則吉祥。
解讀
小過卦下艮上震,震為雷,艮為山,山上有雷,響聲失常,有小過之象。
與中孚卦相反,卦中四陰分列上下,兩陽居中,陰多陽少,亦有小過象。在事
物的發展過程中,總會有小有過越的地方,不過正不能矯枉,所以貞得此卦
“亨,利”。卦中陰多于陽,故“可小事,不可大事”;“小事”指陰柔瑣碎
之事,“大事”指類似國家這樣陽剛之事。上面說的是“大小”,下面講的是
“上下”:“飛鳥遺其音,不宜上,宜下”。卦中兩陽在中似鳥的身軀,兩陰
分列兩側似鳥的兩翼,故以鳥為喻。鳥飛留下了聲音,說明鳥飛得不太遠,不
為過;鳥不能總在天上飛,只有往下飛才能還巢。在小過之時,“小事”、
“往下”則“大吉”,這就是此卦要說明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