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1 - 易經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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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彖》曰
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
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
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白話
《彖辭》說:小過之卦,有亨通之象,意思是小事錯誤,無礙大局,仍能
亨通。小事錯誤,但能存利人之心,行中正之道,進退合時,還是可以通行無
阻。本卦六二陰爻居下卦中位,像人才力雖弱,但遵循正道,做力所能及的
事,自然吉祥。然而九三、九四兩陽爻所處不當,像人才力雖大,但不遵循正
道,假如圖謀大事,必不能成功。本卦上震下艮,有飛鳥過山之象。“飛鳥空
中過,啼聲耳邊留,警戒人們:攀高將遇險,下行則吉祥”,由于向上鉆營攀
附,是逆理而行,安守故常則是順理之舉。
解讀
小過,王念孫說:“小過下當有‘亨’字。”當據補。柔得中,本卦六二
陰爻,為柔,居下卦中位。像人才力雖弱,但能遵守正道。小事吉,郭京本作
“可小事”,與經文合,當從。剛失位而不中,本卦九四陽爻為剛,居于陰位
(第四位為陰位),是為剛失位。九三、九四陽爻,不居下卦、上卦的中位,是
所居不中。
62.3 《象》曰
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白話
《象辭》說:《小過卦》的卦象是艮(山)下震(雷)上,為山上響雷之
表象,雷聲超過了尋常的雷鳴,以此比喻“小有過越”。君子應效法“小過”
之象,在一些尋常小事上能略有過分,如行止時過分恭敬,遇到喪事時過分悲
哀,日常用度過分節儉,為的是矯枉過正。
62.4 初六
飛鳥以兇。《象》曰:飛鳥以兇,不可如何也。
白話
初六:飛鳥經過空中,預兆著兇險。《象辭》說:飛鳥經過空中,預兆著
兇險,這是無可奈何之事。
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