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1 - 易經_Neat
P. 441

62.2   《彖》曰



                        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
                   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
                   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白話


                        《彖辭》說:小過之卦,有亨通之象,意思是小事錯誤,無礙大局,仍能
                   亨通。小事錯誤,但能存利人之心,行中正之道,進退合時,還是可以通行無

                   阻。本卦六二陰爻居下卦中位,像人才力雖弱,但遵循正道,做力所能及的
                   事,自然吉祥。然而九三、九四兩陽爻所處不當,像人才力雖大,但不遵循正
                   道,假如圖謀大事,必不能成功。本卦上震下艮,有飛鳥過山之象。“飛鳥空

                   中過,啼聲耳邊留,警戒人們:攀高將遇險,下行則吉祥”,由于向上鉆營攀
                   附,是逆理而行,安守故常則是順理之舉。
                        解讀


                        小過,王念孫說:“小過下當有‘亨’字。”當據補。柔得中,本卦六二
                   陰爻,為柔,居下卦中位。像人才力雖弱,但能遵守正道。小事吉,郭京本作

                   “可小事”,與經文合,當從。剛失位而不中,本卦九四陽爻為剛,居于陰位
                   (第四位為陰位),是為剛失位。九三、九四陽爻,不居下卦、上卦的中位,是
                   所居不中。


                   62.3   《象》曰


                        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白話


                        《象辭》說:《小過卦》的卦象是艮(山)下震(雷)上,為山上響雷之
                   表象,雷聲超過了尋常的雷鳴,以此比喻“小有過越”。君子應效法“小過”
                   之象,在一些尋常小事上能略有過分,如行止時過分恭敬,遇到喪事時過分悲
                   哀,日常用度過分節儉,為的是矯枉過正。


                   62.4 初六

                        飛鳥以兇。《象》曰:飛鳥以兇,不可如何也。
                        白話


                        初六:飛鳥經過空中,預兆著兇險。《象辭》說:飛鳥經過空中,預兆著

                   兇險,這是無可奈何之事。
                        解讀
   436   437   438   439   440   441   442   443   444   445   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