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1 - 易經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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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彖》曰



                        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

                   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白話



                        《彖辭》說:未濟卦有亨通之象。由于六五陰爻居于上卦中位,位象相

                   得。然而庸材任重事,必至中途顛仆。比如“小狐過河,打濕尾巴,所行無所

                   利”,沒有好結果。不過庸材雖居大位,但能順從君上,不至為害過深,一切

                   尚可補救。

                        解讀



                        柔得中,本卦六五之爻為陰爻,為柔,居上卦中位,是陰柔得位。中,中

                   正之道。未出中,猶言所行不合事理。此句針對“小狐汔濟”而言,比喻庸材

                   任重事,必至中途顛仆。雖不當位,剛柔應也,本卦初六、六三、六五均為陰

                   爻,而居陽位,是“不當位”。然而九二、九四、上九均為陽爻,為剛,與三

                   陰爻相互呼應,所以說“剛柔應”。



                        未濟卦是既濟的綜卦,下坎上離,離為火、坎為水,火向上炎,水往下

                   潤,兩兩不相交。卦中也是三陰三陽,兩兩相應,有同舟共濟之象,故此卦

                   “亨”。但六爻均位不正,陰差陽錯,若“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小

                   狐過河尾向上舒,可剛要到河邊尾巴就被沾濕了,沒有過去,以此喻事情尚未

                   完結,還要向前發展。


                   64.3   《象》曰




                        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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