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1 - 易經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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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彖》曰
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
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白話
《彖辭》說:未濟卦有亨通之象。由于六五陰爻居于上卦中位,位象相
得。然而庸材任重事,必至中途顛仆。比如“小狐過河,打濕尾巴,所行無所
利”,沒有好結果。不過庸材雖居大位,但能順從君上,不至為害過深,一切
尚可補救。
解讀
柔得中,本卦六五之爻為陰爻,為柔,居上卦中位,是陰柔得位。中,中
正之道。未出中,猶言所行不合事理。此句針對“小狐汔濟”而言,比喻庸材
任重事,必至中途顛仆。雖不當位,剛柔應也,本卦初六、六三、六五均為陰
爻,而居陽位,是“不當位”。然而九二、九四、上九均為陽爻,為剛,與三
陰爻相互呼應,所以說“剛柔應”。
未濟卦是既濟的綜卦,下坎上離,離為火、坎為水,火向上炎,水往下
潤,兩兩不相交。卦中也是三陰三陽,兩兩相應,有同舟共濟之象,故此卦
“亨”。但六爻均位不正,陰差陽錯,若“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小
狐過河尾向上舒,可剛要到河邊尾巴就被沾濕了,沒有過去,以此喻事情尚未
完結,還要向前發展。
64.3 《象》曰
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