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1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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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此在與存有



                          在早自希臘時期,亞里士多德就曾用本體範疇論去討論諸「性質」與「數」

                   『存在』都是有賴於本體範疇的存在,因此其中最重要的是本體,世界萬物都是

                   屬於在諸範疇非此即彼的一環,各存在都是屬於實體的類或屬。


                   那討論「存在」好像就非必要性,但是在這設想一下如果存或存在著的萬物都以

                   同樣的方式存或存在著,存在著就表示只是成為謂詞的乘載者,這是便是海德格

                   所要的去同質化。


                          但海氏在這討論的並不是萬物的存在而是人的存在,人之於萬物都存在著,

                   那為什麼是人的存在?而不是其他者的存在?


                         「哲學家的確有足夠的理由,把人置於研究的中心追問『我們能認識什麼?』

                   的認識論者,想必會討論認識者的狀態。對於像是胡賽爾這樣的現象學家,在探


                   究做為「先驗」的自我、主體或意識的一方寓作為客體的另一方之間的關係時,

                   人顯然是研究的中心。(海德格常批判這些哲學家對於主體的所言甚少。)但如果

                   我們論及存在與存在者,人似乎並沒有處於特權的地位。他僅僅是諸多存在者的


                   一個。」(Michael inwood)但是就像作者所說的人僅僅是諸多存在的一環似乎沒

                   有什麼優先的地位。

                          那我們在這首先就必須先釐清海氏為何把人置於研究的中心,存在是無所


                   不在的,萬物都存在著,不管是人,動物,植物,或是各種性質的事物乃至於整個

                   宇宙。存在又不存在,它並不是任何一種內在實體的,易於辨識的的特性。即使

                   能夠辨認那也是透過我們從初步認識那裏不斷引導而得出的結論,我們無法為了


                   與存在者直接相遇而捨棄了存在本身,或為了避免與存在相遇而檢驗存在。存在

                   者的存在、其他實體的存在以及此在本身的存在都沒有獨立於此在,不管是工具 ,


                   理論,乃至於整個宇宙都在於、依賴於它們被提出、被詢問、被使用、被棲居或

                   被解釋這一事實。此在並不是像某一物品一樣佔據某一地方,整個世界都是被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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