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5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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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的,這種看基本是邏輯的,海德格稱為『邏輯綜合的』(apophantisch)。

                          最後斷言意指「溝通」,將之說出來,在德文,斷言是 Aussage,意指說出。


                   中文的斷言也有語言的意義,因此斷言一物就是說出此物,說出一物就是要說出

                   斷言所指出的那個事物,並以賓詞限定它的性格。因此,斷言第三個意義與其他


                   兩個意義相關,並且以語言說出它。但,說出一物不單是用語言說它,而是要與

                   其他此在溝通,讓其他此在也能理解它。縱上述三個意義,意指斷言是一種指出,

                   在指出中限定一物的性格,且要與人溝通。從斷言指出一物的性格,和將之告訴


                   別人而言,它理所當然是種解釋,因為它讓人更清楚理解該事物的性格。而若它

                   是種解釋,則它便具有先結構。我們只要考察它的先結構,就可以理解它是種引

                   出模式。那為什麼斷言不能是真理的基本處所,正如上所述,當且僅當斷言的先


                   結構是事實時它才在命題裡為真,而這便給了海氏兩種解釋去質疑該理論的兩個

                   理由。假設這個理論成立,那就必須要有一個斷言來符合一個事實,其次要有個

                   事實讓這個理論符合。但是這兩者是無法作為理論指派的角色,斷言也許就是一


                   連串的單詞;或是此在頭腦中所要傳達給聽眾的一系列想法;或為一個觀念上邏輯

                   的實體;一個超時間的命題之類的。但這些類型的實體,包括聲音、言語、觀念、


                   命題,都是把斷言看成本身為在手之物的特定方式,被強加在原始話語場景上的

                   人為建構物;它們中的任何一種都不會做為是自然派生的將自身呈現給聽眾。就

                   正常來說我意識不到我說出的確切詞語,更別談自身發出的聲音,聽者也不會聽


                   到這樣的詞語,他也許會注意到錘子以及錘子很重,並且已難以確切的方式想起

                   我說的詞語。不管怎樣詞語本身已擁有意義,且隱在的指涉某物聲稱所符合的實


                   體。假設斷言真的獨立於事實,並且與事實相符或是不相符,那我們或許只是把

                   它們當聲音來看,但海氏聲稱他不認為聽到的只是存粹的聲音。「我們首先聽到

                   的絕對不是噪音或者各種聲音的混合,而是嘎吱作響的馬車、摩托車。我們聽到


                   興軍中的縱隊、北風、啄木鳥啄木的嘟嘟聲和火焰燃燒的噼啪聲。要經過非常複

                   雜的記憶和思維訓練,才能聽到存粹的噪音.........同樣地,在我們清楚聽到別人的

                   講話時,我們首先理解的也是所說所話,或是更準確地說,我們事先就已經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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