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輪機教範審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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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艦船艇輪機教範(艦船篇)
一、課目編號 E-016(適用裝設有俥鐘之艦、船、艇)
二、目的
訓練輪機人員於駕駛台之操俥系統故障之緊急情況:
下,藉由俥鐘傳遞俥令至機控室或機側時,人員應採
取之正確處理程序及步驟。
三、參考資料
各型船艦操控系統說明書。
四、要求事項
(一)本項課目訓練時應先行報告艦長及輪機長,並獲
得其同意方可實施。
(二)如於海上航行時實施此項訓練,應與事先告知甲
板及輪機當值人員,並將訓練起迄時間紀錄於輪
機及航海日誌中。
(三)訓練完畢後須將俥鐘擺回備用或停機模式,以避
免緊急情況:發生須使用俥鐘時,駕駛台、機艙
及機側間俥令訊息之混亂。
五、情況與說明
(一)情況
1、開航前備俥時之測試。
2、航行於海上,駕駛台操俥系統突然故障的情況
下。
(二)說明
於上述兩種情況:下,藉由俥鐘傳遞俥令至機控
室或機側,以確保機艙人員可依據俥鐘之顯示來
回應駕駛台所給之 俥令是否正確,使船舶航速
之控制雖無法於駕駛台操控,但仍可由機艙控制
室或機側進行操控,進而確保航行安全。
六、部署之編組與職責
(一)按各艦、船排定之勤務分配表上當日輪機部門當
值人員進行編組施作。
(二)其餘未編排之人員則協助訊息之傳遞及學習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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