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輪機教範審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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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艦船艇輪機教範(艦船篇)

                         一、課目編號 E-016(適用裝設有俥鐘之艦、船、艇)

                         二、目的

                                訓練輪機人員於駕駛台之操俥系統故障之緊急情況:

                                下,藉由俥鐘傳遞俥令至機控室或機側時,人員應採

                                取之正確處理程序及步驟。

                         三、參考資料

                                各型船艦操控系統說明書。
                         四、要求事項

                             (一)本項課目訓練時應先行報告艦長及輪機長,並獲

                                      得其同意方可實施。

                             (二)如於海上航行時實施此項訓練,應與事先告知甲

                                      板及輪機當值人員,並將訓練起迄時間紀錄於輪

                                      機及航海日誌中。

                             (三)訓練完畢後須將俥鐘擺回備用或停機模式,以避

                                      免緊急情況:發生須使用俥鐘時,駕駛台、機艙

                                      及機側間俥令訊息之混亂。
                         五、情況與說明

                             (一)情況

                                1、開航前備俥時之測試。

                                2、航行於海上,駕駛台操俥系統突然故障的情況

                                      下。

                             (二)說明

                                      於上述兩種情況:下,藉由俥鐘傳遞俥令至機控
                                      室或機側,以確保機艙人員可依據俥鐘之顯示來

                                      回應駕駛台所給之 俥令是否正確,使船舶航速

                                      之控制雖無法於駕駛台操控,但仍可由機艙控制

                                      室或機側進行操控,進而確保航行安全。

                         六、部署之編組與職責

                             (一)按各艦、船排定之勤務分配表上當日輪機部門當

                                      值人員進行編組施作。

                             (二)其餘未編排之人員則協助訊息之傳遞及學習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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