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本社。
第二条 发展社员,应当把政治标准
放在首位,由申请人向社组织递交入社申请
书,社组织经过联系培养、考察后,由两名社
员介绍,填写入社登记表,经基层组织讨论
通过,报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组织批准,并由
省级组织备案。社龄自批准之日起算。
必要时,中央和省级组织可以直接发展
社员。
第三条 社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恪
守职业道德,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安定团结的
政治局面。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
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承和发扬社的优良
传统。
(三)遵守社的章程,执行社的决议和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