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员工手册
P. 26
2. 灾害天气安全措施
2.1 出现台风警报时,根据深圳市政府有关规定,公司将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前接到当地媒体发布的黑色暴雨信号、红色台风信号或黑色台风
信号,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或本部门负责人联系,在获得批准后,可以不用上班。
如在下午2时前黑色暴雨信号取消、红色台风信号取消或降为黄色台风信号,请立即
返回工作岗位;
(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接到黑色暴雨信号、红色台风信号或黑色台风信号时,应停留室
内或安全场所避险。正在从事外勤工作的员工,应立即前往安全地带;
(3)在灾害气象条件下坚守工作岗位的员工,在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
带。保管公司财产的员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的
安全;但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
第九章 修订与解释
1. 修订
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可在《员工手册》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管理操作规程和行为准
则条例加以补充修订。
2. 解释
2.1.3本手册中对天数的计算除特别指明以工作日计算外,均以自然天连续计算。
2.1.2本手册中所说工龄特指在本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
《员工手册》的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公司所有。
深圳市坣岗中亚电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