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5 - 退休3.0:高齡教育與高教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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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172   日本經驗:附服務高齡者通用住宅







                台灣老年人口的增加,讓銀髮商機成了企業搶攻的標的,

              其中,有不少建商積極想打造養生村、銀髮宅,過程中,大

              家不約而同向離我們最近、在高齡產業發展有豐富經驗的日

              本取經,在日本,針對高齡者設計的住宅建設,已經成為社

              會共識,有許多很不錯的模式可供參考,本章先從日本各類

              型的高齡者住宅、設施分類介紹起,再著重介紹近年來成長

              數量十分顯著、為許多台灣企業標竿學習的「附服務高齡者

              住宅」。




              壹、「附服務高齡者住宅」的概念定義


                  在日本,「設施」(日語:施設)指的是「長照服務機構」

              的概念。而根據主管機關與法規的差異,日本老人居住建物

              (含住宅・設施)可以分為二大類,參見圖 4-1:第一類是由

              厚生勞動省(職責相當於台灣的衛生福利部)管轄、依據法

              規為《老人福祉法》的「機構設施」,此類又可進一步分為

              屬於福祉 • 醫療系統的特別養護老人之家、介護老人保健設施

              及介護療養型醫療設施,以及屬於福祉系統的付費老人之家

             (日語:有料老人ホーム)、Care House(日語:ケアハウス,

              即低收費老人之家)、團體家屋(日語:グループホーム,

              即專門針對失智症高齡者共同生活的居所)及養護老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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