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5 - 退休3.0:高齡教育與高教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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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172 日本經驗:附服務高齡者通用住宅
台灣老年人口的增加,讓銀髮商機成了企業搶攻的標的,
其中,有不少建商積極想打造養生村、銀髮宅,過程中,大
家不約而同向離我們最近、在高齡產業發展有豐富經驗的日
本取經,在日本,針對高齡者設計的住宅建設,已經成為社
會共識,有許多很不錯的模式可供參考,本章先從日本各類
型的高齡者住宅、設施分類介紹起,再著重介紹近年來成長
數量十分顯著、為許多台灣企業標竿學習的「附服務高齡者
住宅」。
壹、「附服務高齡者住宅」的概念定義
在日本,「設施」(日語:施設)指的是「長照服務機構」
的概念。而根據主管機關與法規的差異,日本老人居住建物
(含住宅・設施)可以分為二大類,參見圖 4-1:第一類是由
厚生勞動省(職責相當於台灣的衛生福利部)管轄、依據法
規為《老人福祉法》的「機構設施」,此類又可進一步分為
屬於福祉 • 醫療系統的特別養護老人之家、介護老人保健設施
及介護療養型醫療設施,以及屬於福祉系統的付費老人之家
(日語:有料老人ホーム)、Care House(日語:ケアハウス,
即低收費老人之家)、團體家屋(日語:グループホーム,
即專門針對失智症高齡者共同生活的居所)及養護老人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