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8 - 退休3.0:高齡教育與高教轉型
P. 178
退休 3.0
高齡教育與高教轉型 175
第二類則是由國土交通省(職責相當於各國的交通部與
建設部)與厚生勞動省共同管轄、依據法規為《高齡者居住
安定確保法》(日語:《高齢者の居住の安定確保に関する
法律》,簡稱《高齢者住まい法》)的「租賃住宅」,包括
Silver housing(日語:シルバーハウジング,即無障礙公營
住宅)、高齡者專用賃貸住宅、針對老人的優質租賃住宅(高
齢者向け優良賃貸住宅),這些類的住宅除了「銀髮住宅」的
入住老人可能需要輕度照顧以外,其他住宅模式的入住對象
一般為 60 歲以上且生活能夠自理的健康老人,目前被稱為「附
服務高齡者住宅」(日語:サービス付き高齢者向け住宅),
此類型近年來成長數量十分顯著,亦受到台灣的注意,亦是
本章要討論的重點。
若依照《高齡者居住安定確保法》的定義,「附服務高齡
者住宅」(日本簡稱「服高住」)乃指與長照、醫療機構合
作,專為 60 歲以上族群打造的租賃式住宅,針對介護服務的
提供方式不同,又可進一步分為二類,參見圖 4-1::介護型:
營運主體雇用照服員提供介護服務;一般型:根據照護計畫,
營運主體與各外部公司簽訂合約提供照護服務以進行居家照
護。與傳統意義上的養老院不同,無論需求者照護需求程度
高低,只要年齡在 60 歲以上的日本國民,「服高住」如一般
的租賃房屋一樣,老人可以單獨出門、無門禁、無會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