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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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商品和货币
质在于它们作为人类劳动而彼此相等,并且采取劳动产品的价值性
质的形式一一商品生产这种特殊生产形式才具有的这种特点,对受
商品生产关系束缚的人们来说,无论在上述发现以前或以后,都是永
远不变的,正像空气形态在科学把空气分解为各种元素之后,仍然作
为一种物理的物态继续存在一样。
产品交换者实际关心的问题,首先是他用自己的产品能换取多
少别人的产品,就是说,产品按什么样的比例交换。当这些比例由于
习惯而逐渐达到一定的稳固性时,它们就好像是由劳动产品的本性
产生的。例如,一吨铁和两盎司金的价值相等,就像一磅金和一磅铁
虽然有不同的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但是重量相等一样。实际上,劳
动产品的价值性质,只是通过劳动产品表现为价值量才确定下来。
价值量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为转移而不断地变动着。在
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不是他们控
制这一运动,而是他们受这一运动控制。要有充分发达的商品生
产,才能从经验本身得出科学的认识,理解到彼此独立进行的,但
作为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部分而互相全面依赖的私人劳动,不断
地被化为它们的社会的比例尺度,这是因为在私人劳动产品的偶
然的不断变动的交换比例中,生产这些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作为起调节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就像房屋倒在
人的头上时重力定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一样。 (28) 因此,价值
(28) "我们应该怎样理解这个只有通过周期性的革命才能为自己开辟道
路的规律呢?这是一个以当事人的无意识活动为基础的自然规律。"(弗里德里
希·恩格斯《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 ,载于阿尔诺德·卢格和卡尔·马克思编的《德
法年鉴}}1 844年巴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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