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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如您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或者未经领导批准请假的情况下,出现连续


            旷工超过 2 个工作日则视为自动离职,自动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1.3.2 辞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公司有权辞退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1)员工在试用期内月度考核不合格,且不接受延长试用期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名誉、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利用职务为员工、员工以外的个人或机构谋利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资料,一经发现的。

            (7)以任何形式在其他公司从事任何形式兼职活动的。

            (8)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或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

            的。

            (9)连续旷工超过 2 个工作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3 个工作日者。

            (10)当年事假连续超过 10 天或累计超过 20 天之一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公司可辞退,但应当提前 30 日通知员工: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依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无适当岗位安排的。

            (2)正式员工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

            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3.3 离职工资发放

            (1)随公司正常安排发放。

            (2)如您未按照规定完成离职手续交接,离职工资公司会暂缓发放,直至您完成所有离职手

            续。


            (3)员工自动离职,工资不予结算。因员工自动离职,需公司额外安排人员办理自动离职员

            工负责工作的,所支出的费用视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有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用等其他

            损失的,员工仍应当予以补偿。

            1.3.4 社保公积金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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