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3 - 外贸主业政策及法规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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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海关总署不断改革通关监管模式,从2012年开始选择条件成熟的城市开展试点,建立新型跨境贸易电子商
务监管模式。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由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9个
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推出六大支持政策,包括:
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支持电子商务出口
企业正常收结汇,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
策,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
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等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因地制宜,积极有效推进有关试点示
范工作。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给予跨境电商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即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海外商品只需
缴纳等同于个人物品的“行邮税”,免去一般进口贸易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有棵树方面表示,建议完善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相关立法,创造更好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法治化环境。目前,
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仍未出台,海关总署层面也没有明确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办
法”或者“操作规程”之类,全国的海关现场都是根据26号公告的内容执行监管,仍存在各地理解和执行层
面的偏差,建议尽快出台总署层面的监管办法和操作规程,规范和统一全国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环境。
在跨境进口电商方面,政府要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在充分了解行业、企业、消费者这三个层面在跨境消费
方面的现状以及问题的前提下,尽早规划出符合市场需求的跨境零售进口政策。跨境电商平台可继续享受政
策过渡期所带来的利好,但仍需要明确自身定位,加强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提高服务品质,改善消费者的购
物体验,在政策生效后依然具备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建议二:将跨境电商平台纳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
基于新兴跨境电商的国际贸易格局正在被重构,中国作为全球跨境电商领跑者,已经孕育出以阿里巴巴、敦
煌网等为代表的具备国际影响力的一批中国大型跨境电商平台。但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统筹规划,国内电商
平台各自独立发展运营,大大制约了大数据的综合应用、产业链资源整合以及全球市场拓展覆盖速度,而国
际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并投资跨境电商平台,中国的先发优势正在被蚕食。
在此背景下,敦煌网创始人兼CEO王树彤建议将跨境电商平台列入国家重点基础设施,探索尝试政府支持、
社会资本参与、企业运营的整合共建机制。一方面,给予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必要的政策支持,尤其是金融政
策的支持。另一方面,将跨境电商平台建设纳入服务援外体系,帮助更多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利用中国的跨
境电商平台实现买全球卖全球,赋能当地经济与贸易发展。
建议三:优化支付、物流、结汇等服务支撑体系